59歲的常寧市民張春秀的丈夫患有腦癌,自負醫療費用高達12萬余元。令她沒想到的是,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竟然主動上門服務,送來臨時救助金8000元。“真的沒有想到有救助金送上門,真是雪中送炭啊!”張春秀感激地說道。
今年8月,常寧市紀委監委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的駐點監督員在常寧市民政局了解到每年的臨時救助對象中有70%的對象是因大病致困,那么這類群眾是如何申請救助的?民政部門有沒有做到應救盡救呢?隨即,常寧市紀委監委向常寧市民政局下發監察建議,要求市民政局聚焦因病致困群體,想方設法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確保一個不漏。接到建議后,市民政局立即行動,建立“政策找人”的新模式。常寧市民政局召開黨組會研究后,決定將社會救助工作納入為民辦實事重點,開展社會救助領域專項核查,確保應救必救、精準救助。截至目前,常寧市民政局通過篩查發現41個重大困難的家庭未申領社會救助,主動對接并為這些困難家庭發放救助資金15.4萬元。
大數據比對,是此次核查的方式之一。22歲的周某自出生以來就患有難治性癲癇、精神障礙。多年以來,其父親帶著她四處求醫,讓原本就困難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今年2月,周某突然發病,自付醫療費用高達10萬余元,一家人的負擔更重了。8月,常寧市民政局向醫保部門調取數據,發現周某的信息,立即組織工作人員入戶調查。核實審議后為其發放臨時救助“一事一議”救助金10000元。
為了讓困難群眾一個都不掉隊,常寧市紀委監委督促市民政局完善臨時救助“一事一議”社會救助制度。今年9月,常寧市民政局出臺《常寧市臨時救助補充規定》,將九種大病不占政策紅線的最高救助標準提高至10000元;將不占政策紅線身患疾病患者最高救助標準提高至7000元;將有特殊情況“第四種情況”的最高救助標準提高5000元;將因疫、因災生活困難群眾、家庭生活困難的未就業應屆大學生等群體納入救助范圍,在不斷實現“應救盡救”的道路上,托起困難群眾更多的幸福。(常寧市紀委監委 鄧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