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衡陽市委批準,衡陽市紀委監委對衡陽市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秦方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秦方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車位及住房,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單獨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超越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數額特別巨大,不能說明來源,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秦方進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官迷心竅、目無法紀、心無敬畏、道德敗壞,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極度扭曲,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經衡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衡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秦方進開除黨籍處分;由衡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